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全市社會和經濟的統籌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第302號令)、《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省政府第106號令)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對全市各縣(市、區)、各部門、各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政府各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第四條? 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實行"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審批人是指具體負責涉及安全生產事項審批(包括批準、核準、許可、注冊、認證、頒發證照、竣工驗收等,下同)的負責人和負責初審的經辦人;主管人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本行業、本部門、本系統業務工作的負責人。
第二章?? 各級人民政府及部門對安全生產承擔的責任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負責領導本地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具體履行以下職責:
?。ㄒ唬┬麄骱拓瀼貓绦杏嘘P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
?。ǘ┙⒔∪镜貐^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確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所需經費;
(三)把安全生產和防范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強化對轄區內安全生產管理的責任,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政府有關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ㄋ模┙⒅靥卮笫鹿孰[患舉報、處理、監控制度。根據本地區的安全生產狀況,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容易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場所和設備、設施進行嚴格檢查。發現重特大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責令立即予以排除。情況緊急的,為了保證安全,可以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
(五)制定本地區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镜貐^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時,應及時組織搶救,并按照有關規定迅速向上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做好善后工作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定期聽取安全生產情況匯報,協調、研究、解決有關部門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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