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方針、政策等,依法開展建筑工程安全監督檢查。
二、編制受監工程安全監督計劃和實施辦法;制定本區域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規劃和目標,并組織實施。
三、指導全市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參與安全文明工地創建等工作,掌握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動態,統計上報安全信息和工作報表。
四、檢查督促施工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的情況。
五、深入施工現場和作業場所監督檢查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護設施落實情況,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對存在違法違規安全行為的責任主體,按程序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或停工整改通知書,責令其改正。
六、組織對工程的基礎、主體、裝飾階段的安全評估,竣工階段的安全綜合評估。
七、負責監督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等規費的使用落實情況,參與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評價及動態考核工作。
八、全面了解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對受監工程的安全監督資料進行整理、立卷和歸檔,建立相應基礎臺帳,實行規范化管理。
九、參與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建筑工程有關安全上訪投訴事件的處理工作。
十、配合好其他科室的工作,完成交辦的各項工作。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