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現場生活區、辦公室取暖用具,必須經主管領導和消防部門檢查合格,持《合格證》方準安裝使用,并設專人負責,制定必要的防火措施。
(2)嚴禁用油棉紗生火,嚴禁在生火部位進行易燃液、氣體操作,無人居住的區域要做到人走火滅。
(3)木工車間、材料庫、清洗間、噴漆(料)配料間,嚴禁吸煙及明火作業。
(4)在施工程內一律不準暫設用房,不準使用爐火和電爐、碘鎢燈取暖。如因施工需要用火,生產技術部門應制定消防技術措施,使用期限寫入冬施工方案,并經消防部門檢查同意后方可用火。
(5)各種取暖設施上嚴禁存放易燃物。
(6)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材料要控制使用,專人管理,不準積壓,現場堆放的易燃材料必須符合防火規定,工程使用的木方、木質材料碼放在安全地方。
(7)保溫必須用巖棉被等耐火材料,禁止使用草簾、草袋、棉氈保溫。
(8)常溫后,應立即停止保溫和拆除生活取暖設施。
消防安全責任和職責
濾清器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資料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設施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人員培訓教育制度
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
小學滅火和疏散應急預案
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管理規定
消防安全九小場所界定標準
動火審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