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巡壩前,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每兩小時對尾礦壩放礦點及壩上管道巡查一次,發現放礦點有回放礦漿和管道有冒漿、漏漿跡象時,要及時處理,保證正常放礦,防止子壩沖溝給主壩帶來安全隱患。
3.每天24小時不間斷的巡查壩體,發現有滲漏或水位距壩頂高度達不到規定標準時,要及時處理及筑壩,防止壩體塌陷或壩體滑坡造成事故。
4.防洪防雨季節,加大崗位人員力量,除按第三項做到24小時不間斷巡壩外,對壩體上的重點監控部位做到不能離人進行監控,發現滲流管涌及水位距壩頂高度達不到規定標準,及時同防汛領導小組匯報,以便組織人力,物力立即進行處理,防止漫壩、潰壩等事故發生。
5.巡壩工除每天24小時巡壩外,同時,還要監護尾礦庫不準游泳、不準釣魚、更不準它人在壩體上挖沙等。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