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礦長是礦井安全管理、監督、檢查的主要負責人,對礦井安全生產全面管里責任。
1、積極配合礦長開展安全管理工作,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工作的指令、規定及企業管理制度,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的安全;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2、協助礦長督促檢查,業務保安、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及考核細則、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的落實情況;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3、參加礦長主持召開的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并對礦井安全管理中的具體問題提出合理化建議;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4、參與制定、監督、落實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5、協助礦長組織編制煤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6、協助礦長編制煤礦安全生產年度管理目標和考核獎罰細則;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7、按時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及時貫徹上級的安全生產指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和隱患,制定解決的措施,檢查上一次會議確定的重點工作落實情況;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8、負責做好各職能部門的管理,做好職能部門與其他各部門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協調工作,提高其職能部門的業務保安能力;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9、負責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當礦井發生事故時,在礦長的指揮下及時進入事故現場進行搶救;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0、檢查了解礦井的安全生產狀態,負責組織礦井隱患排查工作,并監督隱患治理落實整改情況;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1、負責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12、負責礦井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3、組織或參與礦井的應急演練;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4、做好井下現場安全帶班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15、經常深入井下現場, 對礦井各系統、各環節負監督、檢查責任;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6、積極配合好上級安檢部門的安全檢查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