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科室醫療廢物的收集桶,應使用有蓋容器,并按分類貼有標識。如:“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
2.醫療廢物應按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分類收集,不能混合收集。
3.住院部病房由護士長負責,門診、輔助科室應指定科室專人負責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
4.損傷性廢物應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醫療廢物放入黃色垃圾袋。
5.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認真檢查黃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確保無破損。
6.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黃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黃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7.運出科室的醫療廢物應按照規定進行檢查,發現密封不嚴、容器破損等情況應立即重新封裝并做相應的消毒處理。
8.嚴禁使用沒有醫療廢物標識的包裝容器。黃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應有標識,標識的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9.醫療廢物儲存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嚴禁將醫療廢物與生活垃圾混放。
10.放入黃色垃圾袋或者利器盒內的醫療廢物不得取出。
11.不得將破損的醫療廢物包裝容器作為普通生活垃圾遺棄。破損后的包裝容器應與醫療廢物一同處置。
12.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13.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包括生活垃圾)應當使用雙層黃色垃圾袋,并及時密封;
14.醫療廢物的收集桶應每日清掃,定期消毒,保持環境整齊。
15.醫療廢物每日收集并存儲在存儲間。
16.醫療廢物每日存儲要有登記,記錄內容包括產生醫療廢物的科室、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以及交接雙方簽字。記錄應保留三年。
?
中醫醫院政務公開工作制度
中醫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中醫醫院考勤管理制度
愿檢盡檢人員核酸采樣點安全管理制度
醫療衛生部門安全管理職責
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管理制度
整運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職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護理安全制度及措施
醫療安全十三項核心制度
醫院安全生產制度
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
醫務人員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制度
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與規范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藥品儲存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