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及時有序的處理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維護學校學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事故處理工作制度:
一、要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并保持信息暢通,以便一旦有事故發生能及時處理。
二、一旦事故發生,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成員要迅速到達事發現場,并立即向上級報告(不超過二小時),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險情及有關情況。
三、事故發生后不要驚慌,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根據現場情況撥打“110、119、120”等向公安、衛生、防疫等部門報告,全力立即開展力所能及的搶救或搶險,使生命財產損失減少到最小程度。
四、事故發生后相關人員除向上級報告外,還要配合有關部門及時通知受害人的家屬,并做好受害人家屬的思想工作。
五、安全事故發生后,要成立安全事故處理領導小組,負責處理事故善后事宜,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
六、事故調查和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教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土木與水利工程學院實驗中心管理文件…
冶金與環境學院實驗室管理制度匯編
學院實驗實訓室管理制度匯編
師范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匯編
師范大學實驗室規則
師范大學實驗室用水用電管理辦法
師范大學實驗室危險設備安全使用管理…
師范大學實驗室廢棄物安全管理辦法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幼兒園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