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一般規定
1.1 冷作工作業前,應對所用機工具進行全面檢查。正確、合理使用機工具。
1.2 構件擺放及拼裝,必須卡牢、移動、翻身時撬杠支點要墊穩,滾動或滑動時前方不可站人。
1.3 鋪設臨時鋼平臺,必須做防電接地。接地電阻不大于10Ω。
1.4 在砧于上或平臺上克料的人員不得超過兩人。料塊接近克斷時,應輕打錘,防止料頭崩遠。盡量避免在鉆子或平臺上打空錘。
1.5 大錘的木把應材質堅實,安裝牢固。錘頭必須平整,無缺棱、裂紋、卷邊等缺陷。
1.6 打錘嚴禁戴手套,二人以上同時打錘不得對站,掌平錘頭部要避開,要用工具指示打錘。
1.7 作業中,應隨時清理角余料,半成品和成品均應堆放在指定地點,并進行狀態標識。
1.8 搬抬大件材料或校正工件時,應有專人指揮,動作應一致,并注意腳下的障礙物。
1.9 卷板展開時,拉伸索具必須牢固。展開方向兩側及板上不準站人,松索或切板時嚴防鋼板回彈。
1.10 在高空作業,必須搭設鋼腳手架作業平臺,操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帶,所用工具應放入工具袋內。
1.11 容器組對,應遵守下列規定:
a、 點固焊接時,作業人員應戴防護眼鏡;
b、 組對用的卡具應與容器點固焊牢;
c、 低合金高強鋼,點固焊前應按要求預熱壁板,防止斷裂;
d、 不得使用工具強力組對。
1.12 在塔與容器內作業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a、 應有良好的通排風設施,及時排除有毒煙塵;
b、 在火熱季節,應盡量避開高溫時刻;
c、 在寒冷季節不得在塔、容器內用明火取暖;
d、 使用電動工具,必須接至漏電保護器;
e、 在塔、容器內吊裝附件或充填物時,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f、 在塔、容器內作業使用照明必須接至安全電壓,電壓值不超12V。
1.13 鋼結構施工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a、 柱、梁吊裝前,應預先設置金屬架、三角架、直梯和腳手板等高處安裝作業用具。高處作業嚴禁走單梁和踩踏沒有固定的平臺,防止踩翻;
b、 高處構件吊裝時,應放平墊穩、支撐牢靠;
c、 高、窄構件(如屋架等)制成后,應加支撐不使之傾倒;
d、 不得攀登沒有緊固地腳螺栓的框架和立柱;
e、 構件組對時,不得將手放在對口處;
f、 組裝大型構件,速接螺栓必須緊固,點焊部位必須焊牢。
1.14 用氣壓頂升法組裝油罐,應遵守下列規定:
a、 風機應有專人操作,在頂升過程中,應聽從指揮,不得中途停風,并應有效地控制風量,保證起升平穩,防止吹偏;
b、 每節壁板頂升前,應校驗限位螺桿,保證限位高度。頂升時,倒鏈或花籃螺栓松緊要一致,防止移動傾倒。遇有停車事故,應立即關閉進風門調節檔板,使氣罐緩縵下降;
c、 所用限位卡具應點固焊牢,使其有足夠強度;
d、 罐體頂升中,作業人員應分段負責罐內密封膠皮板的鋪放與調整;
e、 在罐體頂升過程中,應隨時調整罐體中心位置;
f、 罐內加固圈應安裝牢固;
g、 利用吊裝機具圍板時,作業人員應站在安全位置;
h、 在罐內與罐外應采用電鈴或其它聯絡信號。
1.15 在浮頂油罐施工中,作業人員應注意浮頂上的預留孔洞和罐壁與浮頂的間隙,預防人員落水。
1.16 容器水壓試驗,要用校驗合格的壓力表,嚴禁超壓。充水時,先打開頂部放空閥,要緩慢升壓,同時不準敲擊容器。
1.17 容器氣密性試驗,應先將罐內的水放凈,清除油污、雜物,頂部要設置安全閥,試驗時要以每小時0.2Mpa左右的壓力緩慢升壓。接頭、閥門、儀表等有異常現象要及時停壓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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