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運送材料時,乘務人員及押運負責人應掌握下列事項:
1. 按規定載重量裝載;
2. 裝載穩固,不得偏載,不準超限;
3. 安全卸車,卸下物不得侵入限界,不準邊走邊卸;
4. 掌握運行時分;
九、運送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時,乘務人員與指定的押運人員須密切配合,說明其危險性質,要嚴格執行運送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安全規定。
十、兩組重型軌道車聯掛運行時,制動型式必須相同,且應將功率大的或重載車編在前,將功率小的或輕載車編在后,并加強聯系。
十一、注意防火。嚴禁用明火預熱化油器、油底盤、油箱、油管及不熄火時用油棉紗(布)擦試引擎部分。車內用火時,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十二、車內取暖時必須選用有安全裝置的合格鍋爐。禁止使用不合格的鍋爐取暖。
十三、重型軌道車在沿線各站停車過夜時,必須采取防溜措施。車上應有留守人員,并以雙面紅色信號燈光防護。
十四、電氣化線路上使用軌道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 嚴禁攀登軌道車車棚頂;
2. 任何人員及其所攜帶的物件與接觸網設備的帶電部分需保持2m以上的距離;
3. 在進行裝卸鋼軌、軌枕等材料的作業時,所用工具不得高舉;人員不得攀登在距接觸網小于2m的距離以內;不準進行用竹竿等物測量貨物的裝載高度等靠近接觸網的作業;因作業需要,與接觸網的距離不足2m時,必須在接觸網斷電的情況下進行作業;
4. 裝卸長大工具、物料時,只許平移,不準高抬翻轉,嚴禁豎立;
5. 在作業時,應注意不得損壞抗流變壓器箱及聯接線,并不許直接或間接互相搭接。
十五、重型軌道車在區間被迫停車不能繼續運行時,應及時通知車站值班員、列車高度員,講明情況,并迅速做好如下工作:
1. 鳴示一長三短聲的報警信號,并電告兩端車站;
2. 立即按規定設好防護。如影響鄰線行車時,同時進行防護;
3. 組織搶修,采取應急措施,盡快開通線路,需要救援時,應立即求援。
貨車司機操作程序
車輛維修工操作規程
救護車駕駛員操作規程
面包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混凝土攪拌運輸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砼運輸車安全操作規程
碼頭船舶壓載水安全操作規程
船舶上下排安全操作規程
廠內叉車安全操作規程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車間行車安全操作規程
裝卸安全操作規程
汽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鏟車安全操作規程
高空作業車安全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