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強對國家旅游局、中國保監會聯合發布的《旅行社責任保險管理辦法》的宣貫,開展對各級旅游部門相關人員的培訓,制訂《旅行社投保責任保險信息備案及檢查暫行辦法》等相關配套制度。
(二)繼續推動實施2011年度旅行社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努力實現80%的統保率目標。完善項目運行及調處工作機制,加強宣傳引導,規范和提升服務水平,進一步發揮項目在轉移旅行社風險、重大突發事件處置、行業風險管控等方面的作用。
(三)推動飯店、景區等旅游企業投保公眾責任保險,強化對公眾的旅游保險宣傳,推動其購買旅游者個人保險;開展出境旅游意外險強制制度調研,提高出境游保障水平。
五、不斷加強旅游安全與應急的宣傳教育培訓
(一)加強對旅游安全與應急的宣傳,不斷提升游客的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積極參與國務院安委會實施的“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向游客廣泛宣傳旅游安全、應急、保險知識。國家旅游局將制作《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手冊-游客篇》、《旅游安全公益宣傳片》,加強旅游安全宣傳。各地要積極開展旅游安全公共咨詢活動,發放安全與應急宣傳資料。
(二)加大旅游安全和應急的培訓力度,提高行業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將旅游安全與應急培訓納入旅游培訓工作總體方案,強化從業人員和旅游管理人員的旅游安全與應急的知識、技能培訓,提高其安全應急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國家旅游局將出版《旅游安全培訓》系列叢書,幫助各地開展相關旅游安全培訓與教育。
六、深入開展旅游安全和應急的督查、檢查工作
(一)根據國務院安委會、國務院應急辦的部署,定期組織開展旅游安全自查和督查。強化各級旅游部門對旅游安全的監管職責,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的定期抽查。督促企業嚴格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
(二)結合黃金周、暑假、長周末等旅游重點時段,聯合相關部門,開展對重點景區、節慶活動、旅游車、游樂設施、索道纜車、食品衛生、消防安全、旅行社責任險等方面的督查檢查,消除重大安全隱患。
(三)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行業進行旅游安全交叉檢查。通過交叉檢查,完善各項安全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促進旅游安全與應急工作的跨區域交流與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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