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十條? 對發生的每筆基金支出,社保機構財務管理部門應及時填制支出記賬憑證:
??? (一)工傷待遇支出,根據電匯單、轉賬支票存根和銀行回單,及社保機構待遇支付部門傳來的《工傷保險支出核定匯總表》,填制記賬憑證。
??? (二)經財政部門核準的其他非工傷保險待遇性質支出,勞動能力鑒定費支出分列科目,其他支出(如臨時借款的利息等),通過“其他支出”科目核算,從“支出戶”劃轉。以支票存根、支付銀行借款利息回單等相關支付憑據作為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 (三)對補助下級和上解上級的支出,以相關賬戶繳撥憑證作為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 第八十一條? 社保機構財務管理部門根據記賬憑證登記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和明細分類賬。按科目分類匯總記賬憑證,制作科目匯總表,登記總分類賬。
??? 第八十二條? 每月月終,收到銀行對賬單后,社保機構財務管理部門與銀行日記賬核對,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并將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財政存款日記賬、明細分類賬與總分類賬核對。
??? 第八十三條? 社保機構財務管理部門根據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等,編制月、季、年度會計報表。
??? 第四節? 預算
??? 第八十四條? 社保機構財務管理部門根據本年度實際征繳和支出、結余情況,及征繳和待遇支付部門傳來的下年度征繳年度計劃和待遇支出年度計劃,編制預算草案,按程序報批。
??? 第八十五條? 社保機構財務管理部門根據批準的預算草案,填制預算報表,將其傳給征繳部門和待遇支付部門,并根據征繳情況及實際收支情況,定期報告預算執行情況。
??? 第八十六條? 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預算時,社保機構財務管理部門要根據具體情況編制預算調整方案,按程序報批。
??? 第五節? 決算
??? 第八十七條? 社保機構財務管理部門根據決算編制工作要求,于年度終了前核對各項收支,清理往來款項,同開戶銀行、財政專戶對賬,并進行年終結賬。
??? 第八十八條? 社保機構財務管理部門根據本年度各賬戶余額,編制年終決算資產負債表和有關明細表,編寫報表附注及收支情況說明書,對重要指標進行財務分析,形成年度會計決算報告,并按程序報批。
??? 第七章? 稽核監督
? 稽核監督包括參保對象稽核和內部監督等內容。
? 第一節? 參保對象稽核
? 第八十九條? 社保機構稽核監督部門按照年度工作計劃,采取以下方式確定稽核對象。
??? (一)從數據庫中隨機抽取;
?? ? (二)根據數據庫信息異常情況確定;??
?? ? (三)根據舉報,有關部門專辦、上級交辦和異地信函協查件等資料確定;
??? (四)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 第九十條? 社保機構稽核監督部門向被稽核對象發出《社會保險稽核通知書》,進行實地稽核或書面稽核。稽核包括參保單位繳費情況以及工傷保險待遇享受人員情況的稽核等內容:
??? (一)參保單位繳費情況
??? 1.查閱《工傷保險繳費申報核定表》,摘錄參保單位已申報、繳費的人數和繳費數額。
??? 2.查閱《職工工資發放明細表》、《勞動工資統計臺賬》及與繳費基數有關的會計總賬、明細賬、原始憑證、年度會計決算表及職工名冊、人事檔案,核實繳費人數及工資總額、繳費基數。
?? ? 3.對長期欠費的參保單位,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稽核,審核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調查其生產經營、工資發放等情況,綜合評估繳費能力,督促其履行還款協議。
??? 4.對破產單位無法完全清償的欠費,社保機構稽核監督部門收到征繳部門傳送的信息后,對單位財務狀況和繳費情況予以稽核。對符合核銷條件的,按程序報批,并將審批的核銷欠費信息及資料送社保機構征繳部門。
??? (二)工傷保險待遇享受人員情況
?? ? 1.核查工傷保險待遇享受人員戶口簿、身份證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提供的居住證明,或通過指紋認證等手段,確定工傷保險待遇享受者的生存狀況。
??? 2.審查供養親屬身份證件或就業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及其他資料,核實是否存在重復享受、冒領和騙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行為。
??? (三)依據國家需稽核的其他項目。
?? ? 第九十一條? 社保機構稽核監督部門根據稽核情況填寫《社會保險稽核工作記錄》,全面記錄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所涉及的憑證等資料。
??? 第九十二條? 社保機構稽核監督部門根據《社會保險稽核工作記錄》和取得的證據,填寫《社會保險稽核情況告知書》或《社會保險稽核整改意見書》,下達被稽核對象。
??? 第九十三條? 社保機構稽核監督部門將《社會保險稽核整改意見書》送社保機構征繳部門和待遇支付部門,并根據其執行情況建立稽核處理信息。
??? 第九十四條? 稽核對象不履行《社會保險稽核整改意見書》處理意見的,也未提出復查申請的,社保機構稽核監督部門通知社保機構征繳部門下達《社會保險費催繳通知單》;或通知待遇支付部門追回冒領金額。對拒不執行的,填制《社會保險提請行政處罰建議書》,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 第二節? 內部監督
??? 第九十五條? 社保機構稽核監督部門依據工作計劃、群眾舉報等確定內審對象,按程序報批。
??? 第九十六條? 內審計劃批準后,社保機構稽核監督部門組織實施,內審內容主要包括:
??? (一)抽查參保單位申報繳費的有關原始資料,驗證參保單位的參保人數、繳費基數;
??? (二)抽查參保單位的繳費情況,驗證是否按核定基數征繳;
??? (三)抽查繳費情況原始資料,驗證工傷待遇計發標準的準確性;
??? (四)抽查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待遇標準、調整待遇有關的原始資料,驗證待遇調整的準確性;
??? (五)抽查工傷職工死亡、供養親屬證明等原始資料,驗證待遇計發的準確性;
??? (六)抽查工傷保險基金收入、支出賬目憑證,驗證基金收入、支出的正確性;
??? (七)依據國家規定,需內部監督的其他內容。
??? 第九十七條? 社保機構稽核監督部門記錄內審中發現的問題。根據內審記錄和有關證據提出整改意見,按程序報批后送相關部門執行,并跟蹤監督。
??? 第八章 附? 則
第九十八條? 各業務部門應陵照有關規定向統計部門傳送本部門業務臺賬。統計部門對各業務臺賬信息進行整理、匯總,編制各類統計臺賬、統計報表和資料,與相關業務部門進行核對,撰寫分析報告。?
??? 第九十九條? 參保單位填寫的原始表格,需經辦人、審核入、負責人簽字或簽章,并注明經辦日期;各業務部門之間傳遞信息的表格,轉出、轉入部門需認真復核,確保無誤,經辦人、審核人、復核人、主管領導均需簽字蓋章。
??? 第一百條? 各業務部門應按有關規定對檔案資料進行分類整理,確定密級,妥善保管,并做好電子文檔的備份工作。
??? 第一百零一條? 社保機構要加強和規范票據管理,按照規定進行票據的印制、填寫、整理、保管、銷毀等工作。
??? 第一百零二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本規程制定經辦細則。
??? 第一百零三條? 本規程由勞動保障部負責解釋。
??? 第一百零四條? 本規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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