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組織實施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采取自評考核和組織考核相結合的方式,由市政府統一部署,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二)自評考核。原則上每年一次,由安全生產責任人認真總結本地區(或分管職責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對照考核內容及各自相關職責,進行自評考核,并撰寫述職報告,其中直接責任人的自評情況,需經第一責任人審核。安全生產責任人的述職報告和自評考核表,須于每年2月15日前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三)組織考核。在自評考核的基礎上,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也可視情況不定期考核。
1、由考核組織實施單位提出年度考核計劃及考核方案,報市政府同意后實施。考核組由市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監察部門、人事部門和市總工會等單位組成。
2、考核組要提前通知被考核單位及其安全生產責任人。
3、考核組應認真聽取被考核人的述職,現場了解情況,查閱有關資料和記錄,召集有關部門人員召開座談會,廣泛聽取群眾意見。
4、考核組要與被考核人當面交流考核情況,提出整改意見,并報考核組織實施單位。
5、考核不合格的或轄區(分管職責范圍)內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被考核人,要在1個月內制訂并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整改情況報送考核組織實施單位。
6、考核組織實施單位要在考核結束后1個月內,向市政府報告考核情況。考核情況由市政府進行通報,考核報告經市政府同意后,由考核組織實施單位書面通知被考核單位和責任人,并抄送被考核人的同級黨委和人大常委會。
7、考核結果優秀的,市政府予以表彰;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評。
8、考核評分標準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另行印發。
廣州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廣東省安全生產領域風險點危險源排查…
廣州市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細則(試…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安全評價檢測檢…
東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
廣東省消防工作若干規定
廣東省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技術指…
廣東省森林保護管理條例【2023年修訂】
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2011年修訂】
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2011修訂】
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
廣州市安全生產條例
廣州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
廣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廣東省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