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加強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農機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穩定和農機化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陜西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陜西省農機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駕駛操作、使用農業機械的單位、個人及與農業機械生產作業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的農業機械(以下簡稱“農機”)是指用于農業生產及其產品初加工等相關農事活動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機械設備。
第四條 農機安全主要指農業機械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所涉及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第五條 農機安全生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市、縣、鄉、村各級都要建立健全農機安全責任制,并認真實施,抓好落實。
第六條 市、縣區農業機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機安全監督和管理工作,貫徹宣傳農機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并根據實際制定有關規定和辦法。
市、縣區公安、交通、安監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配合農業機械行政主管部門做好農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七條 市、縣(區)、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農機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公民的農機安全生產意識。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及其執法人員在執行公務時,應當加強農機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并模范遵守農機安全法律法規。
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農機安全宣傳教育。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農機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
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有進行農機安全宣傳教育的義務。
第八條 各級政府要加大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科技投入,推廣、使用先進管理方法、技術、設備,提高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科技含量。
市、縣區財政部門應將農機安全監理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保證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第九條 縣、鄉級政府對本轄區農機安全生產負總責。各縣(區)、鄉(鎮)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負責、農業機械行政主管部門牽頭, 安監、公安、交通等部門參加的農機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統一協調指導本轄區的農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鄉鎮長為本轄區農機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鄉、鎮農機安全管理人員,村、組農機安全員為直接責任人。鄉鎮政府與村委會、有機戶或機手簽訂農機安全生產責任書。
陜西省安全生產條例【2023年修訂】
陜西省水土保持條例
陜西省城市公共空間管理條例
陜西省公路條例
陜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條例
陜西省旅游條例
陜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
陜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氣開發生態環境保…
陜西省消防條例
陜西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陜西省環境保護局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
陜西省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重大緊…
陜西省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規定
西安市消防管理處罰辦法
陜西省燃氣管理條例
西安市電梯安全與節能監督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