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食品衛生,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食品衛生法》有關規定,特制定如下衛生制度:
1、保持店堂內外整潔,做到食品歸店經營。
2、衛生許可證要掛于顯目處,從業人員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證,經培訓后上崗。
3、食品分名別類存放,食品與非食品分開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食品。
4、不出售“四無”食品和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
5、保證食品外觀清潔,如發現食品超過保質期、破損、鼠咬、受潮、生霉、生銹等現象要及時處理。
6、銷售直接入口食品要有專柜加罩,使用售貨工具。
7、及時清除垃圾箱內廢棄物,搞好防塵、防蠅、防鼠工作。
8、需要分裝食品時,要使用清潔干凈,符合衛生標準的包裝材料,禁止使用廢報紙刊物及其它物品包裝食品。
9、從業人要穿戴清潔工作衣帽上崗,做到“四勤”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食品廠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衛生管理制度
小學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衛生防疫管理制度牌
村飲水安全運行管護制度
食品索證票制度
肯定列表制度
食品經營者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處理制度
餐飲服務單位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