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及時傳達上級安全工作意見和貫徹執行上級安全指令,有組織地召開各種調度例會,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產調度會議每天定期召開,調度所長或值班領導主持,調度所負責考勤、做好傳達工作并負責做好會議記錄。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聽取調度所長匯報上一天全礦生產、安全情況;礦領導及技術、安全等科室負責人布置安排工作,解決處理重大的安全生產問題;傳達貫徹上級的安全批示、通知和通報;由各單位提出近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需要解決的問題,在會議上綜合平衡、協調解決限期落實。
2、參加人員:礦長、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總工、通風區長、職能科室、生產線各科區長、施工隊負責人、監理單位負責人。
3、會議由生產線當天值班領導主持。
4、會議先由前一天生產值班領導對當天的生產、(建設)安全情況進行總結匯報,隨后由主管領導按各自分管的范圍就上述匯報落實情況進行點評,并針對目前安全施工情況就現階段的重點工作進行統一安排和布署。
5、參加各種調度會議的人員因故不能參加安全調度會議的,必須事先向調度所長或礦長請假并派副職參加,否則,按無故不參加會議處罰。
6、各單位的領導參加調度會議后,必須及時把有關會議精神傳達到干部職工中去。
7、凡是規定要求參加調度會議的人員不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要按規定嚴肅處理 。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