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長是礦井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礦井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工作的指令、規定,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2、堅持不安全不生產,嚴禁超能力生產、超強度作業、超定員生產,嚴禁非法違法組織生產;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3、建立健全完善煤礦及各級領導、職能機構,建立健全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及考核細則、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企業內部安全質量標準體系,嚴格考核落實;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4、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保證煤礦生產、管理過程中所配備的各類特種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加強班組安全建設,帶頭并督促落實現場跟班帶班制度;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5、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6、保證本單位安全費用投入的有效實施;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7、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8、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9、負責每周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例會,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0、認真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切實提高本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1、是本單位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負責;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2、煤礦發生事故時,立即組織指揮搶救,并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3、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4、認真配合好上級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