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工傷認定
參保農民工在遭受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傷害后,由其勞動關系所在的建筑施工企業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30日內向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建筑施工企業不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為農民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本人或者其直系親屬、企業的工會組織可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參保單位未在《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30日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及有關費用由該單位承擔。
十一、保險待遇
建筑施工企業為農民工參保繳費次日起,農民工發生工傷事故即可按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以及工傷保險待遇按《工傷保險條例》、《安徽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關于印發〈宣城市實施工傷保險的意見〉的通知》(宣政〔2004〕89號)及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待遇支付程序
農民工遭受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傷害后,由用人單位先行墊付工傷醫療費用,待受傷人員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后,由用人單位持有關憑證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待遇結算手續。
十三、爭議處理
農民工與用人單位因工傷待遇發生爭議的,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十四、本辦法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十五、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宣城市城市規劃區內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工傷保險繳費申報表》
2.《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花名冊》
關于提升本質安全水平的指導意見
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2024年修訂】
安徽省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
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安徽省水路運輸條例
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
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
安徽省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
安徽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
安徽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
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
安徽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辦法
安徽省煤礦井下生產安全緊急情況停產…
安徽省消防條例
安徽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