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我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從業人員的管理,規范從業人員的行為,提高檢測人員的技術水平,確保檢測工程的質量,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河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河南省境內注冊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從業人員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省建設廳責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從業人員的統一管理,并委托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對全省檢測機構從業人員負責監督管理。各省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對本轄區的檢測機構從業人員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第二章 報名與考核
第四條凡符合《河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的條件和要求者,均可參加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從業人員培訓;
第五條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從業人員由所在單位推薦,并由各省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其人員條件進行核準,匯總后上報省質監總站。
第六條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從業人員的培訓證書由省建設廳統一制作,統一發放。
第三章 職責
第七條檢測從業人員的職責:
(一)嚴格執行國家及我省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操作規程、部門規章和相關文件開展檢測工作,堅持原則,秉公辦事;
(二)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保證建設工程檢測報告數據的準確性、真實性和有效性;
第八條檢測從業人員不得從事培訓證書規定的檢測項目以外的檢測工作,也不得同時在兩個及兩個以上檢測機構供職。
檢測從業人員不得向工程參建各方推薦或者監制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
第九條質量、技術負責人及報告審核人職責:
(一)質量、技術負責人除應履行第七條和第八條規定的職責外,還應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本單位的技術管理工作,貫徹推行本單位的質量方針、質量目標,確保檢測質量;
2.對技術規范、標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及時解決檢測工作過程中遇到的技術問題;
3.負責本單位的業務學習及培訓工作。
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2023年修訂】
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被修訂】
駐馬店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河南省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管理條例
河南省國家安全技術保衛條例
平頂山市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漯河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
河南省無障礙環境建設管理辦法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
河南省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辦法
河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暫行辦法
河北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
河南省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追究…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
河南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衛生用品費標準…
河南省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