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主要內容包括負責部門及職責、獎懲標準、申報及審批、獎懲程序及記錄等。
??? 7.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主要內容包括負責部門及職責、事故報告程序及內容、事故報告時限、現場處置、事故調查處理等。
??? 8.安全生產例會、職業危害、從業人員招用、三同時、應急救援管理等其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 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應包括會議的組織形式、周期、主要內容、召集人及參加會議人員、會議紀要等。
??? 職業危害管理制度。應包括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職業危害告知制度、職業危害申報制度、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危害防治制度。
??? 從業人員招用管理制度。應包括負責部門及職責、從業人員來源、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險費用交納及解聘、辭退等。
??? “三同時”管理制度。應包括負責部門及職責、工作程序、工作內容及工作標準以及相關材料存檔等。
???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應包括應急救援組織及職責、應急預案的演練、應急隊伍管理、應急物資儲備等。
??? (三)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完善各生產崗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 (四)企業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結合本企業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 第九條企業每月至少應召開1次安全生產專題例會,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問題,并形成會議紀要。
??? 第十條企業應當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3號令),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其上崗作業。
??? (一)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每年接受的在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 (二)企業新招用的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廠、車間、班組“三級”教育和培訓,教訓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 (三)從業人員在本企業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車間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
??? (四)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接受專門的培訓考核并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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